第10章 科技布恩,初结人脉 (第1/2页)

穿越成弃子:女帝逼我当帝夫 翩影惊鸿 加书签

回天岭的晨雾像化不开的浓粥,黏稠地裹着山石与草木。叶飞羽踩着草叶上的湿露走下山坡,每一步都踩得极轻,仿佛怕惊扰了这山间的寂静。青砖小院的门轴在身后发出“吱呀”一声长叹,那声音干涩得像是老人的咳嗽,落在他耳里,却成了最清晰的提醒——这扇门能挡住窥探的目光,却护不住他藏在袖中的野心。

他需要眼睛,能看穿溪头村炊烟背后的风吹草动;需要手脚,能替他在深山里刨开硝石矿脉的岩层;更需要几个能把后背交出去的人,在这乱世里,搭起一道不被侯府察觉的屏障。而山下那个蜷缩在回天岭阴影里的溪头村,那些被苛捐杂税压弯了腰、被生活磋磨得只剩喘息的村民,正是他要找的“璞玉”。未经雕琢时黯淡无光,一旦剖开,内里藏着的坚韧与忠诚,比任何美玉都珍贵。

张猎户家的血与火

张猎户家的茅草屋,像只病恹恹的老狗,趴在村东头的土坡上。连日来,一股浓重的血腥气从门缝里钻出来,混着柴火的烟味,在院墙外绕来绕去,连路过的野狗都绕着走。

“爹……疼……”

里屋的呻吟气若游丝,像根快被拉断的棉线。张石头那条被野猪豁开的大腿,此刻肿得比水桶还粗,伤口外翻的皮肉呈紫黑色,黄脓混着黑血浸透了三层破布,在草席上积成一滩黏糊糊的污渍,散发出的腐臭能把苍蝇熏得晕头转向。

张猎户蹲在门槛上,手里的旱烟杆磨得发亮,却一口没抽。烟锅里的火早就灭了,他却像是没察觉,只盯着地面上那道被脚磨出的浅沟,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。刚才赤脚郎中老王头背着药箱走时,脚步踉跄得像喝多了酒,丢下的话却比冰还冷:“脓毒已经钻进骨头缝了,要么找把锯子把腿锯了,或许能留条命;要么……就准备后事吧。”

这话像把钝斧头,一下下劈在张猎户的心上。他这辈子靠山吃山,猎过最凶的熊瞎子,趟过最深的冰窟窿,从没想过会被儿子腿上的烂肉难住。

“张大叔。”

院门口突然响起一个清冽的声音,像山涧里的泉水,冲散了几分腐臭。张猎户猛地抬头,见是那个守墓的年轻后生叶飞羽,背着个洗得发白的旧布包,站在晨雾里,裤脚还沾着草叶上的露水。

“叶小哥?”张猎户的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,他慌忙往旁边挪了挪,想挡住门口的视线,“你咋来了?家里……这不干净,晦气。”

叶飞羽没在意他的躲闪,抬脚迈进院子。地上的鸡粪差点让他打滑,他稳稳站住,目光越过张猎户的肩膀,扫过里屋透出的那点惨淡油灯:“石头哥的伤,我在山上就听见动静了。前几天巡墓时,在坟头旁捡到个破陶罐,里面塞着本医书,翻到过个治‘烂骨疮’的方子。”

张猎户的眼睛猛地亮了,像黑夜里突然燃起的火星,可那火星瞬间又灭了:“连王郎中都……”

“死马当活马医,总比等着强。”叶飞羽打断他,从布包里掏出个黑陶罐。罐口用软木塞堵着,上面还缠着几圈麻绳,看着像是从哪个老坟里刨出来的。他拔开塞子,一股刺鼻的辛辣气味“嘭”地炸开,像是烧红的烙铁扔进了酒坛,呛得张猎户连连咳嗽,连墙角扒着的苍蝇都惊得四散飞逃。

“这叫‘火炼水’,”叶飞羽晃了晃陶罐,里面的液体发出轻微的晃荡声,“是用高粱烧酒反复蒸馏出来的,烈得很。你把石头哥的伤口剪开,用这水把脓水冲干净,越深越好。”他又从布包里掏出个油纸包,解开后露出一堆带着泥土的草药,叶片边缘带着锯齿,正是刚从山上采的蒲公英和紫花地丁,“这两种草捣烂了敷在伤口上,一天一换。对了,包扎的布必须用沸水烫过,晾透了再用,一点潮气都不能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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