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城大学。
论坛里的帖子依旧高高飘红,而当事人叶明锦却淡定地坐在教室里认真上课。
这堂课是民事诉讼法。
主讲教授在中间询问谁有什么不解时,有一个同学举手站起来,“老师,我想问一个问题,要是有人被包养了,算不算是卖、淫、嫖、娼?”
话音刚落,便引起教室里不少人哄堂大笑。
他们满脸好戏地齐齐望向叶明锦,想看看她的表情。
却没想到当事人依然神情淡定地注视老师,似乎也在等待老师的回答。
而被提问的教授显然也知道网上关于叶明锦被包养的那个八卦帖,不觉神色有一些微妙地寻找当事人。
循着学生们的视线望过去,正好迎上一双清凌凌的杏眼。
四目相对的瞬间,教授见叶明锦眸光澄澈,没有任何心虚与不安,一时间觉得可能那真的只是传闻。
否则,怎么会有人眼神这么干净,还能这么理直气壮与他对视呢?
“老师,”提问的学生再次喊了一声,“请问这算吗?”
老师回过神来,认真说道:“这只是道德的问题,不算。”
本以为事情就此作罢,却没想到那个同学又满脸坏笑地问道:“那要是有人把一瓶水砸向别的同学,还把人打伤了,这算不算是故意伤害?”
视线扫过叶明锦,见她依然认真平静地望着自己,教授才说道:“单凭你这句话不好界定,要根据事情的原因过程分析之后才能够确认。”
那位同学明显不满意这个回答,依然想再绞尽脑汁说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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