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擒贼先擒王 (第1/2页)

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加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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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遵立刻将张斐叫入屋内,又将刘肇介绍于他。

“小民张三见过刘舍人。”

张斐赶紧拱手一礼。

“无须多礼!”

刘肇摆摆手,旋即问道:“听闻你要帮那阿云翻案?”

“是的。”张斐点点头。

刘肇道:“不知你打算如何帮阿云翻案?”

张斐显得有些迟疑,瞟了眼许遵。

刘肇问道:“不能说么?”

张斐道:“还请刘舍人见谅,因为在小民看来,打官司就是一场博弈,如果小民提前暴露自己的证人和证据,可能会令小民失败。”

“官司?博弈?”

刘肇笑呵呵道:“你这说法倒是新奇,好吧,我就不多问了。”

他生性淡泊,此番前来,也只为通知好友一声,不为其它,对于政治斗争,更是毫无兴趣。又与许遵聊得好一会儿,便起身告辞了。

他走之后,许遵又将张斐叫进屋来,面色凝重地向其问道:“你真有必胜的把握?”

张斐先是点了下头,旋即问道:“恩公,此案是不是还涉及到其它事情。”

许遵道:“这你就不用管了。”

张斐却道:“如果我不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,自也不知其中利害关系,在堂上我可能说错话的,这也很关键。”

许遵觉得张斐说得也不无道理,而且这本也是公开之事,只不过他认为张三没有必要知晓,倒也没有隐瞒,将其中缘由告知张斐。

如史书上记载的差不多。

最开始宋神宗将此案交予翰林院审议,还是局限于法制。

司马光和王安石争得也是法制。

只不过他们都是基于礼法去探讨法制的。

司马光为什么赞成大理寺、刑部的审议,就是因为他认为,虽然在法律上,阿云与韦阿大算不得夫妻,但是就民间礼法而言,他们两个就是夫妻。

不通晓律法的阿云,在行凶之前,肯定也是认为韦阿大已经是她丈夫。

夫为妻纲,阿云这般行凶,是充满恶意的,故不能减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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